旅游规划的自由与约束:法规、标准与规范


旅游发展,规划先行.根据《旅游法》的界定,旅游规划基本上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各级政府组织的区域或城市旅游发展规划,另一种是旅游资源集中、旅游产业密集的旅游功能规划,也就是各类自然生态、历史遗产和文化创意景区的旅游规划.这些不同类型的旅游规划,横向上涉及众多资源类型和主管机构,面临多重法规、标准限制和技术要求;纵向上研究范围、规模大小和设计深度也是千差万别,从战略分析、创意策划、规划设计到更细分的专门研究.要做好一部旅游规划,规划人员至少要充当好背景研究和未来预测的科学家、平衡多方利益主体的政治家、富于激情与创意的艺术家等多重角色.要达到此目的,非团队协作难以实现.最近,笔者应中国标准出版社之约,主编…展开v
旅游规划、自由、法规标准、规划设计、文化创意、自然生态、资源类型、主管机构、政府组织、战略分析、团队协作、设计深度、设计工作、旅游产业、利益主体、历史遗产、技术要求、规划方案、功能规划、多重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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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7;X59
201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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