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006.2012.11.001
权利本位、国家义务与《旅游法(草案)》
权利本位—国家义务的对应结构,是现代社会国家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结构模式.不仅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要贯彻和体现权利本位并对应国家义务,部门法、行业法也是如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以下简称《旅游法(草案)》,就比较好地贯彻了权利本位—国家义务的对应思想,成为此次立法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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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2
2013-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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