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970.2011.06.008
论建设用空间使用权
建设用空间使用权是指为了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对土地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土地空间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其做出了规定.其设定主体可以是土地所有权人、空间所有权人,也可以是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既存用益物权的土地空间范围内再设立建设用空间使用权时,应得到用益物权人的同意.其内容与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样,都是利用设定范围内的土地空间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也有其特殊性.
建设用空间使用权、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空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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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土地空间权制度研究"396-Gk09001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青年项目"土地空间权研究"
2011-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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