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970.2010.03.006
洛阳含嘉仓铭砖官职补证
通过对洛阳含嘉仓1988年发掘简报中的铭砖进行较为详细的考证, 得出以下认识: 其一, 此次新出的"判官□"可能是州一级官员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等, 亦可能是判官司法参军之简称; 其二, "监察"一职当为监察御史之简称, 并结合<新唐书>卷四八<百官三>的相关记载认为铭砖一的具体入仓年代大约为开元十九年; 其三, 结合两次发掘所得铭砖、文献记载以及前人研究成果, 笔者认为监察御史监管太仓是特殊情况, 唐代大部分时间是以殿中侍御史具体监管太仓的.
洛阳含嘉仓、铭砖、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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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2
2010-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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