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101.2013.04.010
喀斯特地区低丘缓坡林地适宜性评价
为合理确定低丘缓坡土地开发为林地的适宜性,进而确定开发的空间和时序,选择了地形地貌、土壤和开发利用条件3类10个指标,建立了适用于喀斯特地区低丘缓坡林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打分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应用GIS技术对喀斯特地区低丘缓坡林地适宜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高度适宜区面积为831.01 hm2,适宜区面积3 680.43 hm2,基本适宜区面积10 668.29 hm2,不适宜区面积785.56 hm2.坡度和相对高度是影响林地适宜性等级和空间分布的主导因素.
喀斯特地区、低丘缓坡、适宜性、人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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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2;F32
国家社科基金10XJY044;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黔科合J字[2009]2030;贵州省教育厅青年基金黔教2008060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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