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832/j.cnki.1005-9709.2019.01.004
论林地产权转出的集中契约稳定性及治理
采用规范分析与演绎推导的方法从契约利益主体关系和集中契约内生属性两个层面厘清林地规模化转出的集中契约内生威胁,探究集中契约的稳定治理措施.研究表明:集中契约中的利益主体关系演变会打破铁三角的均衡关系,降低契约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利益主体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价值观变化、 心理契约失衡和契约内容不够灵活与完备致使集中契约长期稳定存在一定威胁.为此,从契约利益主体间权利、 义务和责任以及契约治理两个层面提出增强林地规模流转集中契约的稳定性对策,以巩固和深化林权改革,促进林地规模化经营与产业化发展.
林地流转、集中契约、威胁、稳定性、契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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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7.213(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473088;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项目2014WZDXM009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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