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40.2014.02.001
马克思恩格斯“未来社会制度”设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善于望远登高,他们对“未来社会制度”的设想,是前无古人的。其现实依据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其理论依据是唯物史观。他们设想的“未来社会制度”,是“无阶级社会”“生产资料全社会占有”“实行社会计划调节,无商品、无货币社会”,他们认为“共产主义将按低级、高级两个阶段发展”。现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制度”,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注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区别开来,不可能丢掉公有制、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在国体上仍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政体上仍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仍是现实的社会主义,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与共产主义同义语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未来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4-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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