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40.2012.03.006
论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之构成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是文化事业立法的重要调整对象,该法律关系主要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投入者和投入接受者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投入行为及接受使用投入行为则是文化事业投入关系的客体,适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度则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主体、客体、责任
G120(中国)
长江大学与荆州检察院系统产学研合作项目之子项目"文化法制与犯罪问题研究"
2013-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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