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40.2006.01.001
关于"民营经济"若干问题的思考--兼论消灭剥削与所有制的关系
改革开放后,我党对非公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关系的认识完成了从"对立论"到"有益补充论"再到"共同发展论"和"重要组成论"的飞跃.在我国,"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应称"民有企业""民有经济".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和大力发展民有经济并不矛盾,因为消灭剥削与所有制没有联系.只有深入学习邓小平关于"香港回归后五十年更没有变的必要"和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提公有制的思想,才能理解这一点.
"民营经济"、民有经济、消灭剥削、劳动力资本
F121.23(中国经济)
2006-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