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168.2009.03.03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次生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阐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目的:激活林业机制,盘活林业资源,增加群众和集体收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产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分析改革引发的次生问题:林权承包经营权并未真正放活,适度规模经营难以形成,易引发经济林生产相对过剩,森林生态系统的防护功能减弱.藉以提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改革,规模经营,不断完善林业要素市场,转变林业相关部门职能和服务观念等对策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次生问题、经营权、产业发展、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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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6.22(中国农业经济)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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