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保召回“实弹上膛”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及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酝酿多年的机动车环保召回已经箭在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将落实,生产者对旗下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必须实施召回,中国的汽车召回监管将在安全维度之外发力环保维度.
2019-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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