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贫困生学杂费只是开始
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推进扶贫攻坚.具体而言,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这是完善国家助学制度、推进教育脱贫攻坚的又一重要政策安排.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着力加强教育脱贫,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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