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加强领导与违法干预的界限
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有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即:加强党对司法的领导、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力,防止干预司法的关系问题.说到加强领导和加强监督制约,就得有机关、有人过问司法机关的工作与案件,监督办理案件的过程乃至结果等.领导与监督,核心是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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