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捍卫法治尊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几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意味着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在内的各职级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要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誓言’在罗马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困难的.”
201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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