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食品监管大部门制改革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轮《国务院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方案》,整合了原属工商、质检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横空出世.随着此后三定方案的确定和部署,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大部门制改革基本按照中央部署的时间表稳步推进.
此次食品安全大部门制改革,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体现了公共行政的“回应性”、“适应性”.且不论大部门制是不是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唯一出路,中国民众对于在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大部门制改革,确有强烈的期许.2009年3月,搜狐网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61260人中,79.44%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做得“非常不好”,大部分指责矛头指向分段监管、责任推诿问题.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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