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放料到工厂:清代前期苏州棉布字号的经济与法律分析
清代前期苏州棉布加工业中盛行"放料制生产",而不能被"工厂制生产"取代.放料制生产的不同内容的交易成本变动,整体说来有利于经济成效.但在"法律制度"调整方面,则有不同效果:一是当时法律判例确有维护长期契约换约自由、保障商标产权的正面作用;另一则是投资生产者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在罢工事件中难以清楚划分."放料制"对投入生产事业的商人财产较有保障,即使不能使用"工厂制"来降低监督方面的执行成本,但仍是当时投资生产者较为划算的选择.
放料制(putting-out system)、工厂制(factory system)、交易成本、法律制度
K249;D922.291.91;F27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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