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801.2023.04.003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之关系研究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正式确立为两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两者目的相同,适用范围重合,致使实践中各地各级检察院法院各行其道,司法资源和司法权威随之折损.为实现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功能效益的最大化,学界对其适用范围提出了"平行适用"和"先后适用"两种模式.通过对现行立法规则的解读以及实践运行状况的考察,文章提出构建"再审检察建议置前,抗诉置后保障"的二阶化监督模式,同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打造"刚柔相济"的再审检察建议及良性互动机制,以全面实现检察监督的精准化、高效化.
民事检察监督、民事再审、再审检察建议、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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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23-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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