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49.2006.01.001
民主宪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单一、纯粹的状态,多元、差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稳定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们努力的结果,而不是自生自发的.民主宪政是现代制度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宪政主义与民主理论的结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确保宪法至上的权威.司法公正是民主宪政的基本追求,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追求目标.强调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宪政要求.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的价值诉求.
民主、宪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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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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