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49.2000.01.006
近代中国领事裁判权的形成与收回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通过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建立了领事裁判权制度.领事裁判权在西方列强所掠取的各种权益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保障列强各种特权的基础.在意识到领事裁判权的危害后,废除领事裁判权制度一直是近代中国废约运动的中心内容.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南京政府在民间废约运动的推动下,经过长期的外交努力,自巴黎和会到太平洋战争,终于废除了领事裁判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摆脱了半殖民地的地位,中国要真正成为独立强国,还须长期的努力和奋斗.
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废约外交、北京政府、南京政府
22
K254.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