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9/j.cnki.51-1610/g4.2022.01.014
奥运会AHD仲裁制度的提升之道
文章运用法理分析奥运会AHD仲裁机制特点,指出一裁终局机制的存在缺陷,并提出AHD仲裁机制的优化和重构策略.研究认为:在仲裁机制上,一裁终局制度存在四种特点,即体育纠纷解决的及时性、AHD仲裁权力的垄断性、仲裁法规适用的依附性以及仲裁监督机制的软弱性.同时,其困境在于一裁终局制度难保仲裁程序和结果的公正,并且救济措施完全缺失.建议:在AHD仲裁机制的优化上,应坚持程序正义优先和制度信息公开原则,以及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AHD仲裁机制的重构可采用二裁终局制,其中,一次裁决应坚持"公平保速度"原则,二次裁决应坚持"公平保质量"原则.
奥运会、特设仲裁分院、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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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乐山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RC20114
2022-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