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069/j.cnki.51-1610/g4.2020.07.007

简论不当出生之损害赔偿的 法理基础、 主体与范围

引用
"不当出生(wrongful birth)",也称"错误出生",是指医师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未尽相应职责,导致父母产下缺陷婴儿.由于不当出生带来了缺陷儿本人及其父母财产上以及精神上的损害,由此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解决赔偿问题的前提是厘清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包括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提起侵权之诉,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权益.基于不同的法理请求权基础,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其主体及赔偿范围也有着重要的区别,对其进行详细的阐释,对于不当出生损害赔偿问题做针对性的探究有所裨益.

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法理基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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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20-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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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1009-8666

51-1610/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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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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