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9/j.cnki.51-1610/g4.2018.02.018
医疗鉴定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适用 ——以胡永成诉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为例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医疗纠纷案件的关键要素.目前各国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不同的标准,而我国主要依靠医疗鉴定.但是"二元化"的鉴定模式导致我国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重复鉴定、鉴定意见被质疑以及当事人滥用异议权等问题,因此,应当采取建立"一元化"鉴定模式、创建医学专家鉴定资料库等措施保证因果关系认定的科学性.医疗鉴定意见在案件的审理中并非唯一证据,只是顺利解决医疗纠纷的一项关键证据,对其进行严格的质证,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十分有必要.
医疗纠纷、医疗鉴定、因果关系、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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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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