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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69/j.cnki.51-1610/g4.2018.01.018

领域还是学科:传播学合法性争议中的一个悖论

引用
"领域还是学科",这是传播学合法性中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通过考察学科合法性的标准发现,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悖论.对这个问题过多纠结,难免就会陷入了"内讧"的境地.传播学要认识到自身既是作为研究的"领域",又应该为争取制度化的"学科"而努力.但不能因为权力规训下的制度化过程而"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当传播学成为名符其实的"学科"时,继续在自己的"领域"开拓疆域,发展壮大,而不受限于"学科"界限之制约."平时多研究些问题,在权宜之计的背景下标榜些什么'学'",这或许是传播学发展的智慧之路.

领域、学科、传播学、合法性、争议

33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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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1009-8666

51-1610/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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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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