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666.2016.05.020
论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选择与转变--以《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修法为视角
对于网络犯罪,学界对其概念有不同主张,采纳广义说有助于填补立法漏洞,为刑事司法提供规范依据。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完善网络犯罪立法。其中,立法选择主要体现在主体范围被扩大、取消“责令停止”等前置性提示、降低入罪门槛、规定情节严重情形和增设网络等媒介传播方式。立法转变主要包括自由至秩序、公平至效率的法的目的价值之转变和形式法治至实质法治、从宽至从严的刑事政策视域下的转变。
网络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前置性提示、情节严重、入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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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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