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666.2016.03.020
主流抑或边缘--民族法学学科处境的解析与重构
自20世纪以来,法学与民族学俨然培育成为科学意义上的经世致用之学。然而,在当代语境下,民族法学却未能沿袭其母体学科的成长路径,而处于相对不利的劣势地位。这种学科建构上的不利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基础理论研究愈发薄弱,功利性研究倾向有所凸显;学科研究方法发育滞后,研究进路具有单一化取向;学科价值与特性广受争议,其独立性地位岌岌可危。为了凸显民族法学的学科价值,唯有深度关怀民族法学基础理论,整合民族法学既有研究方法,明晰民族法学之“综合法”属性。此方为破解民族法学学科发展难题之道。
民族法学、基础理论、学科价值、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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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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