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666.2015.01.020

明代义夫群体考论

引用
明朝政府对义夫持肯定的态度,虽一直提倡,而实际上被官方旌表者远比节妇、烈女之类要少。义夫的类型可以划分为为妻型、为子型、为父母型、儒家型四种,丧偶不娶者的原因众多,呈现出复杂的面貌。然而义夫现象的出现,并没有改变明代夫妻关系在社会法律和实际地位方面的不平等,而只能算是少数男子对妻子在情感上的平等体认。义夫多样化的类型反映出明代夫妻关系还受到孝、礼等儒家伦常理念的塑造和制约。在夫妻伦理方面,更多的还是传统保守的伦理关系占据了主导地位。

明代、义夫、义夫多样化

K892.26(风俗习惯)

2015-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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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1009-8666

51-1610/G4

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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