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666.2012.01.029
死刑的价值与存废
死刑存废之争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倍受人们关注。死刑具有对生命价值同等性的认可,是国家刑罚权理性的体现。规定死刑符合人们趋利弊害的本性,能够从根本上防止恶恶相报。加之中国目前的社会心理和政治经济状况尚未达到废除死刑的条件,故死刑不宜立即废除。
死刑、价值、理性、存废条件
27
D924(中国法律)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2-117
10.3969/j.issn.1009-8666.2012.01.029
死刑、价值、理性、存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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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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