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666.2009.10.031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
在我国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融资结构之中,银行与公司之间是债权投资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而言,可有效地保护其对公司的债权;对公司而言,则可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文章从经济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并阐述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路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济学法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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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33(金融、银行)
2009-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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