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666.2003.05.028

对弱势群体予以特殊保护的法理学思考

引用
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有其深刻的法理依据的.在发生学的意义上,社会契约的订立,法律的产生,正是基于对社会弱者的保护;从法本体论来看,保护弱势群体是对正义价值的体现,也体现了法律人文主义的关怀;从法社会学上看,对弱势群体以特殊的保护,是实现社会秩序的要求,是社会道义的体现;从法经济学来看,是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因而,法律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弱势群体、法理学思考、人文主义、法律的经济分析

18

D92(中国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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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1009-8666

51-1610/G4

18

20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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