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666.2003.01.022
论信用公示对合同履行的保障
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商品交换主体之间的相互信赖,互通有无,共荣共存的合同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决定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信赖关系在现实市场经济中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是市场交易有序发展的基本前提,而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却使合同的履行日益强烈地呼唤着信用公示制度的支援和配合.
信用公示、<合同法>、合同履行、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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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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