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贸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制度探讨
指出了对广东省自贸区CIT ES履约制度进行探讨,有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解决贸易争端,减少不必要的制裁,实现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于2015年4~6月,在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新区等3个自贸区开展了CIT ES履约制度创新调研.结果表明:自贸区内存在CIT ES履约制度不完善、多头管理、审批程序复杂且耗时、"二次监管"、检验检测专业技术缺乏等问题,这些因素的存在,消弱了自贸区CITES履约效率和管理水平.鉴于此,提出了简政放权、信息共享、优化"二次监管"及企业诚信评估等建议,以促进自贸区CIT ES履约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野生动植物、CITES、自贸区、制度
TS6(木材加工工业、家具制造工业)
2019-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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