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944.2014.10.086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三个潜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指出了《民事诉讼法》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建立起了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仍然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则,在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关系的协调问题、社会公益与排污者私益的冲突问题以及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问题上还需要立法进一步加以解决。以案例假设的分析方式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公益诉讼、程序规则、一事不再理
D925.1(中国法律)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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