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雨泽奏报制度
清代的雨泽奏报开始于康熙初年,康熙后期基本形成,但作为一项常规事宜则正式确立于乾隆年间.雨泽奏报存在经常奏报和不规则奏报两种形式,经常奏报要经过州县到行省层层上报的一套程序.州县等地方上的奏报有旬报和月报之分,且旬报、月报都有不同的格式,基本上都要逐日书写每天的天气情况,如遏雨雪则详写起止时辰和入土分寸;而督抚上报中央则是按月奏报,以奏折、清单、夹片三种形式并举,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或繁或简,对通省雨雪情况进行说明.不规则奏报则没有固定的奏报人员、程序、时间和格式.对于清代雨泽奏报制度的研究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清代、雨泽奏报制度、程序和格式、研究价值
K249;I207.36;D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