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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雨泽奏报制度的实施

引用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雨泽奏报是自秦汉以来就已形成的一个惯例,州县一级的官员必须定期向朝廷上报当地的降水情况,即所谓的"上雨泽".目前的研究,张瑾瑢曾介绍过清代雨泽奏报的两种形式——晴雨录和雨雪分寸,并对其资料的可靠性和价值作了客观评价①.满志敏曾对历代的雨量观测、奏报和形式作过简要的整理和论述②.穆崟臣对中国古代雨泽奏报制度的渊源也做过整理,并对清代的雨雪奏折制度进行了讨论③.另外,自然科学史研究领域在研究古代雨量器的过程中,也会涉及雨泽奏报制度④.这些研究给学者们提供了对这一制度的基本认识.但是,格于正史资料的缺乏,对于清代之前雨泽奏报制度的研究尚欠丰富,仅有笔者利用之前未予重视的三份雨泽奏疏对明代雨泽奏报的形式进行了讨论⑤.

雨泽奏报制度

G27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电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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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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