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养廉银研究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规定,新疆的驻防大臣支给养廉银以后,停支盐菜银.或可说,新疆养廉银由“盐菜银”转化而来,其前身是盐菜银.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养廉银有京城养廉银、参赞大臣养廉银等两种.就京城养廉银而言,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与乌鲁木齐都统、伊犁将军不同,其主要原因在于三者地方化程度的不同.就参赞大臣养廉银而言,乾隆二十五年以后,曾于乾隆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三十五年七月、三十五年九月、道光八年等时间多次调整,以乾隆三十五年七月、九月和道光八年的三次调整较为复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在内的新疆大员的实得养廉银往往比额数少得多,甚至不支.本文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养廉银为中心,探讨新疆养廉银和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养廉银制度.
清代、新疆、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养廉银
2015-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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