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第一次完整翻译中国法律典籍的尝试——斯当东与《大清律例》的翻译
@@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西方人很早就开始关注中国法律.元代马可·波罗所撰的<马可·波罗行纪>已有有关中国法制状况的描述.17、18世纪,耶稣会士来华,他们将在华见闻编纂成书,其中一些书籍涉及到中国的司法制度,如利玛窦的<利玛窦中国札记>、曾德昭的<中华大帝国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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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中国史)
2010-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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