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55.2008.03.016
民国新旧约法与蔡锷的认同取向
@@ 民国初年,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两部具有宪法性质的约法--旧约法和新约法.旧约法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新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作为缔造中华民国的功臣,被誉为"一位干练而有学者风度的湖南籍将领"[1]的蔡锷,更多地认同了新约法.他对新约法的认同,主要是基于对国情的认识.本文通过考察他对民国新旧约法的态度,更好地认识民初社会和民初宪政的复杂性.
中华民国、旧约、蔡锷、新约、临时约法、复杂性、法性质、学者、宪政、态度、实施、社会、考察、将领、湖南、国情、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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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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