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55.2008.03.009
清代地方佐杂官选任制度之变革
@@ 清代地方中下级官员中,除道员、知府、知州、知县等正印官外,还有数量庞大的附属官员,分别称为佐贰官、首领官和杂职官.其中,佐贰官具体是指府同知、通判,直隶州、散州所属州同、州判,县属县丞、典簿等.首领官主要包括布政司、按察司、府、厅等衙门经历、照磨、都事、知事、理问、检校,州吏目、县典史等.杂职则包括库官、仓官、税官、司狱、驿丞、巡检等.三者合在一起简称为佐杂,它们所占的官缺也就是佐杂缺.佐杂虽然不像正印官那样是地方上的掌印之官,但却负责具体政务的办理,且处于官僚的最基层,与百姓最为接近,因此他们的选任及其行政状况,对地方治理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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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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