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95/j.1671-055X.2021.05.008
"举高第"小考
"举高第"为东汉公府的察举科目之一.其应选者亦基本为公府自辟召之掾史,其标准因试守之制渐坏,出现了从"能"向"德"的变化;之所以会出现公府掾史以"举高第"等察举科目补侍御史的制度,是因为御史台缺少"四百石""三百石"两秩,三台的整体设计使御史台秩级缺陷产生巨大"作用力",故不得不以公府掾史补充御史台之秩级"缺陷",以达到三台官资相同之目的 ;察举制形成了较由辟召制形成的"府主——故吏"关系变为更高级的"举主——被举者"关系;东汉末年,"清流"三公举"清流"士人,"浊流"三公举"浊流"士人,三公拥有的察举之权沦为各政治集团扩大、巩固自身势力的重要工具.
东汉;辟召;察举;举高第;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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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4.2(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21年度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东汉三公制研究"Yxm2021066
202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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