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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595/j.1671-055X.2018.05.004

"互联网+"与电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及其路径

引用
"互联网+"作为互联网创新思维与信息技术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除了具有自身的媒介融合功能外,还具有与传统行业进行跨界融合催生新生态的特殊功能.推动"互联网+电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文化产业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变革,满足和实现广大受众对电视文化内容多样化呈现的市场需求.

"互联网+"、电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30

G124(中国)

201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研究"2013-GM-091

2018-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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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1671-055X

52-5032/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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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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