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55X.2009.02.012
谈形象思维在书法艺术中的体现
书法美的本质属性是抽象线条的艺术组合.但人们在创作书法或欣赏书法时.往往会受到客观世界具体形象的启悟.产生联想,从而使抽象线条中富有一定的形象性.这种形象毕竟不是形象本身,而是依附于抽象表现的"似而不似,不似而似"的自由联想.书法艺术这种形象的联想与异化.正是书法线条本身的抽象与综合.这种形象思堆是美的艺术作用的里示.
书法形象思维、艺术联想、意在笔先、形神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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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92.1(书法、篆刻)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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