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4.02.011
比较法视野下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以法官培养为中心
法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法官的培养,关系到一国法制建设的根本,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所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本文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并对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现状作了简要分析.本文初步提出,我国的法官培养应采用以应用为主导的大学法学基础教育和大学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律师会馆、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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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8(法的理论(法学))
2014-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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