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8.07.132
农民主体性发展的共同体陷阱
共同体大致经历了原始民主共同体、宗族共同体和拟村落共同体三个阶段.建国后政权的力量打破了共同体坚固的外壳,农民并被纳入超经济形式的单位之中.但由于在单位中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与当时生产力水平并不相符的外在权力,因而并非出自农民自愿.改革开放后,小共同体又有了勃兴的迹象.它给予了成员温暖的时候,又用默默温情的纽带将人束缚于共同体的母腹内,使之享受温暖而不想走出共同体半步.由此阻碍了农民包括个性和权力意思等主体性的发展,消解共同体成为当务之急.
共同体、主体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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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82(法学各部门)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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