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7/j.cnki.lnxk.2016.04.006
“风险治理悖论”下的国家自主性审视
风险社会理论揭示了现代国家在风险治理中的矛盾性面貌:国家一方面是公共风险的治理主体,另一方面又大量地制造风险、权势性地分配风险、有组织地逃脱风险责任。这种风险治理领域的国家失灵状态,即为“风险治理悖论”。就中国而言,风险治理的“国家依赖”明显,国家自主性选择失当、能力不足和地方自主性的机会主义、反向侵蚀等问题,成为当前国家风险治理所面临的突出困境。通过理性国家的建构寻求风险治理的转型,可期和可行的做法是:更新风险治理理念,构建自我反思型的国家自主性;明确风险治理边界,构建约束平衡型的国家自主性;区分风险治理责任,构建激励相容的地方自主性。
风险社会、风险治理、风险治理悖论、国家自主性、审视
D031(国家理论)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1-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