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7/j.cnki.lnxk.2016.01.014
立法赋权于设区的市 ——从背景、 理论到实践的探究
全国人大对立法法作了新修改, 赋予全国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 如何承接立法权下移,成为各地新的课题. 就广东省个案而言, 用好设区的市立法权,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以制定良法、实现赋权之目的, 继续走在改革开放前列, 成为当务之急的主要法治议题.
全国人大、立法法、立法权下移、设区的市、广东省
D911.01(法学各部门)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