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7/j.cnki.lnxk.2015.02.015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思考
我国农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设计没有兼顾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人的合理诉求。应该从立法上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制度,以此放开对农土使用权继承的身份限制,这既符合《物权法》、《继承法》以及房屋特点的内在要求,又符合我国耕地保护政策。
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D912.3(法学各部门)
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基金项目《我国土地发展权法律制度研究》编号sk2014A221;安徽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宅基地流转模式创新及法律规制研究》编号2013SQRW046ZD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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