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3.03.013
群体事件的“群众性”问题辨析
近年来发生于基层的群体事件并非单一的群体性质,相当多群体事件都具有“群众性”,形式上为“群体”事件,实质则为“群众”事件.“群众”是人民,是大多数,是执政基础,是国家主人,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性表现;“群体”则不带有属性判断,单指因某种关系而聚集起来的人群,强调的是参与的绝对数,不一定是大多数,更不一定是主流和主体.“乌坎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群众事件”,是基层民主诉求的一种激烈表达形式,是群众对基层干部施政质量的一种“负反馈”,带来了很多宪法与法律问题的新拷问.
基层维稳、群众性、法治
D911.05(法学各部门)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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