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1.04.016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我国在规范各自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设计中既体现了不同国家对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侧重点,也反映出各国关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趋同性.当前,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已走上制度化、体系化道路.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审查的具体判断标准和具体的执行模式应当成为该制度的三大支柱.应坚持以国家安全为根本原则、以产业有序竞争为基本目标,从审查范围、审查判断标准以及审查程序等多角度完善我国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D996.4(国际法)
2011-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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