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1.02.014
论民主协商的软法之治
民主协商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民主实践;协商民主是西方对选举民主反思的结果,是基于公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的理想.协商民主为完善民主协商提供了新视角.然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决定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完善不仅需要硬法之治,更需要软法之治.软法之治是当前民主协商制度完善的必然选择.经过几十年的积累,民主协商的软法规范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还存在众多缺陷与不足.从现实出发,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的合理内容,应从程序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实现民主协商的法治化.从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历史进程.
民主协商、协商民主、软法之治
D911.01(法学各部门)
2011-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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