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0.03.008
决策立法要确立人大行政决策听证权
听证会是西方的国家的舶来品,模仿国外由政府主持听证会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当下我国听证会所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是"强政府、弱社会"的必然结果.按照我国的政治构架,对政府决策的听证应交由各级人大组织实施,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必然逻辑,是民主监督的制度创新.与行政机关组织的决策听证相比较,人大组织的听证更公正,更能加强对政府监督.人大开展决策听证,应注意把握如下环节:指定听证主持人,负责听证人员的选拔;制定行政决策听证规则;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开展网上听证.
听证、行政决策听证、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方式、人大听证方式
D261(党的建设)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决策与法制》02EZZ002
2010-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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